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
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2021年4月28日)
琼发〔2021〕11号
为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强化综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夯实学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素质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我省劳动教育结构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规划设置全面完成,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专项教育与各科教学相融合,体现时代特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的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劳动教育场地资源、师资队伍、管理制度、社会环境等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内容要求
劳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与价值观。日常生活劳动教育要立足学生个人生活事务处理,强化自立自强意识。生产劳动教育要让学生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直接经历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学会使用工具,掌握相关技能,体会劳动的光荣和伟大。服务性劳动教育要让学生利用知识、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在服务性岗位上见习实习,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要结合地方特点,培养学生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品质。
各学段劳动教育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小学。低年级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让学生学会日常生活自理,能完成个人物品整理、清洗,进行简单的家庭清扫和垃圾分类等,参加适当的班级集体劳动和禁塑环保活动,进行简单的手工制作,懂得人人都要劳动,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中高年级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让学生每年学会1—2项生活技能,参加校园劳动和社区服务,初步体验简单的生产劳动,体会劳动光荣,尊重普通劳动者,学会与人合作。
(二)初中。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安排劳动教育内容,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让学生承担一定的家庭日常清洁、烹饪、家居美化等劳动,参加校园保洁美化以及社区服务性劳动,适当体验具有海南特色的不同形态项目的劳动过程,增加劳动知识和技能,获得初步的职业体验,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职业意识。
(三)普通高中。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指导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选择合适岗位参加服务性工作,结合劳动教育和通用技术课程学习自主选择1—2项生产劳动,经历完整的实践过程,使学生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增强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
(四)职业院校。组织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定期开展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生产劳动,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创意物化能力,培养不断探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劳动自豪感。
(五)普通高等学校。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劳动教育时间要求,做好学分管理。结合公益性岗位和志愿者项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服务性劳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三、全面落实劳动教育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1.优化学校课程设置。完善大中小学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纳入大中小学培养教育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劳动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研究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2.开足开齐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设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3.开发完善劳动实践类校本课程。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战略定位和产业布局,借鉴国(境)外优秀教学案例,充分发挥海南历史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劳动教育校本课程,打造劳动教育“特色印记”。大中小学要探索开发有关科学技术、海洋文明、生态保护、红色记忆、农耕劳作、民族文化等劳动实践特色课程,在乡村学校大力推进田园课程建设;依托全省11个重点园区和省内高校优质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方面的创客教育;依托文昌航天发射场,开发航天科技科普和体验课程;依托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开发热带生态农业示范教育课程;依托文化旅游园区、革命历史纪念场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文化场所,开发综合性劳动教育系列课程。
4.强化校园劳动文化建设。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开渔节、志愿者日等,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大中小学要制定劳动常规、明确学期劳动任务清单,组织与劳动教育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人物事迹,引导学生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二)在学科教学中融入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引导学生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在中小学学科教学中,坚持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培养学生的奋斗精神和劳动态度;充分利用好教材中的“探究与实践”板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职业体验,推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与劳动技能训练相结合。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和敬业精神教育,促进劳动教育与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相融合,围绕创新创业开展体现学科特点的劳动实践活动。
(三)强化日常家庭劳动教育。重视孩子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家长要帮助孩子系好劳动教育的“第一粒扣子”,培养孩子生活自理意识和能力,利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教会孩子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积极参与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培育优良家风;积极参加学校(家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开展的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经常与孩子一起参加社会公益劳动,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引导孩子养成从小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四)大力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注重把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学生对劳动价值的理解。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中小学每学年要设立劳动周,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初中要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体劳动。高中及以上学段要利用寒暑假走向社会,参加生产劳动锻炼。大中小学要统筹规划学生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将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职业体验、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作为校外劳动教育的主要方式,落实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鼓励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国际劳动教育交流,探索建设一批国际化的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五)探索构建科学的劳动素养评价体系。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及相关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升级改造全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拓展平台管理范围,突出劳动教育评价内容。完善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设立素质拓展学分,把“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依托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各学段劳动教育评价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建立公示和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四、大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一)多措并举建设师资队伍。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推动中小学、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发挥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承担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可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辅导员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学校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加快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科学统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大中小学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
(三)完善劳动实践场所。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旅行基地、应急综合演练基地以及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实习实训基地等场所开展校外劳动。职业院校实训场所要向普通中小学开放,共享劳动实践资源。有条件的市县要建立劳动教育基地,配齐基地相关人员和设备,实践场所和劳动基地推行开放共享机制。学校可在校园内部利用已有场地新建或改建劳动教育场所。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和提供劳动实践场所。
(四)全面提供专业支持。在全省教育科学规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支持劳动教育研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理论实践研究和指导,设立专项研究课题,为教研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创办一批试验学校,注重开展跟踪研究、行动研究。举办论坛讲座,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整合线上线下劳动教育专业资源,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
五、切实抓好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调、社会宣传和资源利用等问题,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劳动教育各项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提供条件保障,加强管理指导,推动劳动教育的科学实施。
(二)建立协同机制。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劳动教育的协同机制,形成共育合力。大中小学要在劳动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各项要求。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要为开展劳动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劳动教育的业务指导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注重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劳动教育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实施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安全保障。制定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责任,对劳动教育安全防控工作常抓常管、抓细抓实。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化解。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组织劳动实践活动要科学评估安全风险,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的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学生劳动实践组织的有序性、教学指导的针对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开展常态化评估监测和检查指导,进行科学分析和及时反馈,推进劳动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