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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观点

高 峡——研学旅行的评价具有特殊性

2019.11.24

研学旅行与学校课堂学习不同,有其特殊性,值得研究。

研学旅行的学习重在实践、重在体验。研学旅行的学习是项目式的体验和操作性学习,它不同于课堂教学中基于教科书、围绕学科展开的讲授和练习的认知学习,旅行过程中的一切都会成为学生体验、观察和思考的资源,都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例如,出行的个人行装准备,在集体活动中的角色和与人相处的方式,对于大自然环境或社会生活中各种事物、现象的观察和适应,出行中的自护,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应急能力等。这些都不是能通过记忆、背诵、答题学习到的,而是要通过体验和“身体力行”才能学会和完成。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人格、品性、习惯的养成也不可或缺,而体验学习、亲身感悟就是养成教育的主要途径。

大自然、社会生活本身就是一部百科全书,各种博物馆、展览馆也都是不同风格的百科全书,会让学生获得对大自然、对历史、对民族的热爱,对国家建设和进步的自豪,也会帮助他们更勇敢地亲近社会和关心他人。正是这种开放的资源和学习环境,才能够加深学生真实的体验和感受,而不只是接受现成的结论。大自然和社会生活中很多问题也没有唯一答案,学习过程本身就是不断提出问题的过程,很多问题仅仅通过短暂的研学旅行是难以找到答案的,但是可以激发学生更多的好奇心、更多的疑问,也会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和认识事物,独立思考、作出判断或选择,从而将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丰富感性认识,提升理性思考。为此,我们倡导:放下课本去旅行。在研学旅行中让学生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探究社会。

研学旅行的评价应以表现性评价为基本方式。作为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评价是不可或缺的,研学旅行也是如此,但由于其不同于学科学习的特性,制定怎样的评价标准,设计怎样的评价指标,采用怎样的评价方法,确立怎样的评价主体,以怎样的方式展现学习的成果,这些问题还缺乏研究,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出现与活动初衷相悖的评价,使评价失去了本应有的激励和反馈功能。我们注意到,由于长期以考试为基本评价手段的习惯性,很多人对于标准单一的分数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过于迷信,不管是什么样的评价,认为只要是分数就公平、就有说服力。还有些评价比较追求形式热闹、花哨。

我们认为,活动类课程学习的评价,需要特别关注过程性、关注每一个学生的行为表现。因为他们在集体或小组活动中承担的任务不同、角色各异,难以用同一指标衡量,因此评价中尤其要以“白描”的方式展现每个人的特殊性和发展程度,比如观察事物的方式、记录的内容、提出的问题,集体协作的参与程度,以及在活动过程中的所思所想,等等,不能仅依据作品评价学生的表现。

表现性评价的主体首先应是学生,教师要把评价权下放,采用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结合。这不仅是出于尊重和信任,更主要的是更符合真实评价。因为是活动、体验式学习,所以教师很难关注到每一个学生的行为表现,学生很多感悟和体会有的会立即以某种形式反映出来,但有的(特别是对学生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影响)短期不一定有明显效果,而是长期效应,但都会对学生成长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建议在研学旅行活动评价中,取消记分评价,减少等级评价,倡导多样性的成果形式和评价方式,开放的评价指标和内容。让表现性评价成为学生自励、自省、自信的助推器,成为教师更全面地认识、理解和与学生沟通的契机。

我们期待研学旅行能够在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下,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重要体验和宝贵经历,给他们留下终生难忘的回忆。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教师报》2019年11月13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