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传统文化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与研学融合发展,帮助广大培训机构快速高效介入研学市场,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研学实践与营地教育委员会拟扶持一批培训机构成为研学教育资源单位,共同打造传统文化研学、艺术研学、科技研学等主题研学精品课程,推动研学教育的健康发展。现将申报我会研学资源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学资源单位申报主体
1、全国各地的传统文化类、艺术类、科技类培训机构。
2、与传统文化、艺术、科技相关的民间组织或团体。
3、有传统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关内容的各类基地或营地。
二、申请类别
1、单项资源单位:从事单项培训的机构。
2、综合资源单位:从事多种类培训的机构。
三、申报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正常运营两年以上,无不良记录或负面信息的法人机构。
2、有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的师资团队。
3、培训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以上。
4、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专业类别
1、传统文化类
非遗、农耕、礼仪、美食、中医药、服饰、乡贤、节气、茶艺、花艺、布艺、香文化、古建筑、古村落、宗祠等
琴(笙、笛子、二胡、古筝、萧、鼓、古琴、琵琶等)、棋(围棋、中国象棋)、书(中国书法、篆刻印章、文房四宝)、画(国画、山水画、写意画、禅画等)、印
戏曲、陶艺、烹饪、扎染、蜡染、编织、竹编、草编、藤编、武术、太极、刺绣、皮影、木偶、剪纸、泥塑、面塑、风筝、脸谱、油纸伞等
2、艺术类:美术、沙画、舞蹈、声乐、乐器、礼仪、模特、影视、表演、语言、摄影、魔术、杂技、形体等
3、科技类:航模、机器人、无人机、3D打印、航空航天、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
四、支持方式
申报成功的单位,将享有我会以下支持:
1、录入我会“全国研学资源单位数据库”。
2、挂牌为我会研学资源单位,如:“传统文化研学教育资源单位”、“艺术研学教育资源单位”、“科技研学教育资源单位”。
3、为合作单位优秀教师或学术带头人颁发我会“传统文化研学专业指导师”“艺术研学专业指导师”或“科技研学专业指导师”聘书。
4、协助合作单位开发相关研学产品,共享全国研学市场。
五、申报说明
1、填写《研学教育资源单位申报表》。
2、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选送教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或学术成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表的作品或著作、比赛或活动获奖证书、其它能证明专业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3、以上资料电子档发至我会邮箱:yxsjwyh@163.com。
4、初审通过后,我会择时安排实地考察或其它方式确认。
5、申请表下载:研学资源单位申请表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研学实践与营地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